發布時間:2024/8/1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事關保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關廣大營運車輛駕駛員和經營者的切身利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等四部局《關于印發<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公交管〔2022〕295號)等工作安排,切實提升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服務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配合做好機動車檢驗專項整治行動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公交管〔2022〕295號文明確的職責分工以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機動車檢驗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4〕53號)要求,全力配合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強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依法查處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切實整治機動車檢驗檢測市場亂象。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虛假檢驗、串通漲價、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要及時移交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二、進一步壓實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交辦運〔2024〕24號),會同公安、應急管理部門,壓緊壓實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檢驗檢測機構“誰出報告、誰負責”責任落實。嚴把車輛進入運輸市場的檢驗檢測關,督促汽車檢測機構嚴格落實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檢測,依法依規出具檢測報告。部將進一步加強對汽車檢測機構道路運輸車輛達標工作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暫停其參與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管理相關工作,并向社會公告。強化在用營運車輛檢驗檢測的監督管理,督促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貫徹落實《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切實履行檢驗檢測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開展檢驗檢測,客觀、公正、準確出具相關報告并建立車輛檢驗檢測檔案;對于不如實開展檢驗檢測的機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采信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并抄報市場監管部門處理;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車輛檢驗檢測、年審等相關機構與單位責任。
三、進一步提升檢驗檢測數據聯網共享水平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鞏固“三檢合一”改革成果,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道路貨運車輛“三檢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函〔2021〕262號)、《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信息系統聯網技術要求》等,對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檢測能力認證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在自愿的基礎上均可接入全國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信息系統,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門檻,實現檢測機構“應接入、盡接入”,充分滿足道路貨運車輛異地審驗工作需要。要通過政府網站、“兩微一端”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動態更新符合“三檢合一”要求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包括機構名稱、經營地址、業務范圍、聯系方式等),實現信息“應公開、盡公開”,便利道路運輸駕駛員和經營者選擇辦事機構。
四、進一步提升普通貨運車輛網上年審“跨省通辦”水平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道路貨運經營者在全國范圍內就近就便選擇取得市場監管部門資質認定證書、具備相應機動車檢驗檢測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異地檢測,無需辦理委托手續或證明。要持續推動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網上年審跨省通辦,鼓勵道路貨運經營者通過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辦理車輛年審業務。交通運輸部將持續優化提升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運維服務能力和水平,便利貨運車輛網上年審。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4年8月12日